今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继续加强职业教育。以就业为目标,整合教育资源,改进教学方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阐明了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和当前的主要任务。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实现了快速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贯彻中央的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职业教育实现新的发展,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从这些年职业教育实践经验看,推进校企合作是我国职业教育取得成就的关键,同时也是我们亟需进一步加强的工作,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重要性的认识。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职业教育与企业有着天然的联系,职业教育产生于企业,初期就是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社会生产力飞跃性的发展,社会和企业需要大量掌握一定劳动技能的标准化劳动力,这就需要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教学效率、扩充教学内容,从而催生了现代学校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成果要回到企业并接受企业的检验。实施职业教育是两个主体,一是学校,二是企业,二者缺一不可。离开了学校的职业教育和离开了企业的职业教育,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教育,是不能适应当今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世界上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经验也表明,校企合作是其职业教育成功的根本所在,如德国的“双元制”、英国和澳大利亚的“新学徒制”等,企业和学校在其中发挥着“双主体”的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是否实行校企合作以及校企合作的程度如何,是职业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的根本特征。
校企合作是产教结合的基本途径,产教结合是我国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产教结合要求教育与产业保持密切的联系,教育发展规划要体现产业发展规划,教育的内容要反映产业的内容、教育的培养规格要反映产业的员工标准、教育的供给要满足产业的需求,教育界和产业界始终要保持良性互动。要做到这一切,一条基本的途径就是依靠学校和企业这两个基本主体的密切合作来实现,通过校企合作,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校企合作是工学结合的体制基础,工学结合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基本培养模式。“做中学、做中教”,这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只有在做中学,才是真正的学;只有在做中教,才是真正的教。职业学校学生实践技能的形成一般需要经过感知认同、模仿、练习、熟练协调、反馈校正和创新创造几个阶段,要在实践性教学环境中通过反复训练才得以形成;技能型人才的观念、态度、行为和技能必须在生产一线实践中进行培养。工学结合在培养方式上要求突破传统的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封闭式教学组织形式,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发挥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在教学内容上,要求从注重专业学科体系向注重实践教学环节过渡,教学内容及时根据行业发展和企业人才需求变化调整更新内容;在教学方法上,要求加强实践教学,重视岗位技能训练。真正实现工学结合,仅仅依靠学校是无法完成的,必须依靠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实现学校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的紧密对接。
校企合作是解决当前职业教育诸多问题的关键。当前,职业教育面临着实习实训条件不足、“双师型”教师缺乏、教学内容与企业实际相脱节等突出问题,培养的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较弱,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国家和职业学校加大投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另一方面需要加强校企合作,更多地依靠行业企业的力量来发展职业教育。通过校企合作,借鉴企业优秀文化推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利用企业生产资源充实学校实习实训条件,聘请企业生产人员指导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根据企业生产信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紧跟市场需求变化,从而有效地破解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系列难题,促进职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实现与经济社会需求的对接。
我们要把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予以重视。如果说促进均衡发展是当前义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么推进校企合作则是当前推动职业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推进校企合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管理体制、办学体制、运行机制问题,而且涉及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评价模式问题;不仅有赖于教育部门和职业院校的积极性,更有赖于企业行业的积极性,一些重大政策问题还涉及到财政、税务和企业管理等综合部门。问题的关键是加强各级政府对校企合作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基本方法是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基本步骤是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的试点试验工作,大胆突破旧体制、旧政策、旧观念的制约和限制,由点到面,逐步全面推开。